为全面促进儿童事业的发展,实现儿童优先原则,我省2011年颁布了《湖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统计监测显示,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儿童事业在“十三五”开局之年继续呈现全面发展;儿童的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教育事业稳步推进,福利保障机制日益健全,成长环境不断优化,法律保护体系更加完善。《规划》中的35项统计监测指标,多项指标数据趋好,部分指标已提前达标,但仍有少数指标数据出现起伏。其中,14个可量化的指标中,12个指标已经达标,占85.7%,2个指标未达标,占14.3%;21个趋势性指标中,趋势向好的指标14个,占66.7%,趋势下滑的指标7个,占33.3%。少数指标数据呈现起伏,个别指标城乡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需要引起关注。
一、《规划》各领域的实施情况
(一)儿童健康状况
1.儿童生存状况得到更好保障。随着妇幼保健水平的明显提高,我省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继续下降,两项指标均已实现了低于9‰和11‰的《规划》目标。2016年,全省新生儿死亡率3.91‰,婴儿死亡率为5.6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7.41‰,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比2015年下降了0.73和1.24个千分点,为我省历史最好水平。
2.儿童健康状况继续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得到有效保证,2016年全省0-6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73.79%,比2015年提高0.9个百分点,高于《规划》提出的50%的目标要求。儿童体格状况进一步改善,2016年全省儿童低出生体重发生率、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分别为2.27%和1.18%;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为3.31%;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为0.74%;均优于《规划》提出的目标值,已实现《规划》目标。其中,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比2015年降低0.37和0.05个百分点。
3.儿童疾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国家免疫规划规定接种的各类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2016年平均接种率继续保持在99%以上,其中,百白破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类疫苗、乙肝疫苗、甲肝疫苗、乙脑疫苗等接种率均保持在99.7%以上,卡介苗、流脑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9.65%。实现了《规划》中“纳入国家免费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的规划目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0,完全消除了新生儿因未接种疫苗而发生破伤风的病例。
4.母婴保健体系进一步完备。全省卫生医疗系统继续认真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不断健全产前诊断机制,新生儿出生缺陷得到有效预防。2016年,全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2.83%,住院分娩率为99.97%;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1.97%;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2.80%;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全年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5.09‰,控制在《规划》目标值以内。
(二)儿童教育状况
1.学前教育稳步发展。全省学前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不断优化。2016年,全省幼儿园数达到7500所,比2015年增加686所;其中乡村幼儿园1986所,公办乡村幼儿园638所;全省幼儿专任教师人数达到78005人,比2015年增加9244人;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7.42%,比2015年提高1.67个百分点。
2.义务教育普及提高。全省继续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持续提高。2016年,全省用于教育的经费支出达到979.79亿元,比2015年增加57.42亿元;全省小学学校数达到5383所,在校学生346.13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学校数2026所,在校生144.82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9.9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7.2%,较2015年提高0.3个百分点。
3.特殊教育不断加强。全省特殊儿童教育受到高度关注,特殊儿童教育事业得到稳步发展。2016年,全省设置特殊教育学校84所;特殊学校招生数达到2413人,比2015年增加366人;特殊教育在校生11831人,比2015年增加774人;家长学校数18720所,家长学校培训人次达到385.95万人,均比2015年有较大增长。全省积极组织开展关爱残疾儿童志愿者活动,残疾儿童受教育面进一步扩大。
(三)儿童福利状况
1.儿童福利基础不断完善。全省大力加强儿童福利事业的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儿童福利的供给和保障水平。2016年,全省共设便民服务网点2517个;社区服务机构总数14152个,比2015年增加1537个;提供住宿床位257488张,比2015年增加26723张;儿童收养救助机构72个,比2015年增加48个;残疾儿童康复机构232个,比2015年增加10个。
2.儿童救助成效更加显著。2016年,全省有社区服务中心633所,流浪儿童求助保护中心48个,救助流浪儿童1.9万人次,儿童收养机构救助儿童4850人,家庭收养儿童695人。2016年,全省共有孤残儿童19284人,比2015年减少4420人;其中,集中供养3067人,社会散居16217人。
3.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更加有力。2016年,全省有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232个,比2015年增加10个,康复救助残疾儿童6049人;接受听力障碍康复训练儿童1423人,肢体残疾康复训练儿童3014人,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1133人,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370人。此外,还培训聋儿家长1423人。
(四)儿童成长环境状况
1.儿童生活环境日益改善。在“绿色湖北”建设的有力推动下,全省环境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儿童的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2016年,全省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99㎡;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7.59%,比2015年提高1.48个百分点;城镇污水处理率95.04%,比2015年提高3.14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8%,比2015年继续提高。全省农村饮用水安全集中供水率8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3.01%,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60.95%,农村清洁能源入户普及率42.5%,为全省儿童生活环境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儿童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全省继续加强儿童文化产品供给,活跃儿童文化消费市场,努力营造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文化环境。2016年,全省出版儿童图书1124.69万册,比2015年增加378.89万册;有文化馆123个,公共图书馆112个,少儿阅览室座位数11318个,少儿图书馆4个,藏有少儿文献274.45万册,多数指标比2015年有所增加。全年未成年人参观科技馆248.08万人次,是2015年的1.6倍;参观博物馆857.88万人次,比2015年增加60.88万人。全年少儿广播节目播出13241小时,少儿电视节目播出16324小时,均超出2015年。
(五)儿童受法律保护状况
1.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全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针对儿童犯罪活动的社会宣传和防治工作,加大对儿童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深度,确保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保护。2016年,全省设立家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数91个,比2015年增加32个,受救助的妇女儿童1281人。全省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开通了儿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为儿童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全省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81个,未成年人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人数为3943人次,比2015年增加577人次,解救被拐卖儿童5人。
2.未成年人犯罪得到有效控制。全省坚持开展普法工作,加强学校法制教育,不断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同时加强惩教结合,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2016年,全省未成年人罪犯人数668人,较2015年减少416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1.64%,较2015年下降0.83个百分点;未成年人犯罪率(18岁以下)为1.64%,较2015年下降0.46%。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及比例均呈明显下降趋势。
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儿童教育指标还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从指标实现程度看,有2个可量化指标尚未达标,7个趋势性指标呈现下滑,离《规划》整体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其中,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数等指标目前还没有达到《规划》目标要求。2016年,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7.2%,《规划》目标值为98%,相差0.8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2.4%,《规划》目标值为97%,相差4.6个百分点;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数为37.56万人,虽比2015年有所增加,但也只是初步扭转前期连续五年减少的状况。
(二)城乡儿童健康状况依然差距明显。《规划》实施以来,农村儿童健康状况有了明显提升,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在卫生保健管理水平上城乡差距仍然明显。2016年,全省农村新生儿死亡率为4.93‰,高出城市(3.2‰)1.71个千分点,差距比2015年扩大了1.06个千分点;农村婴儿死亡率为7.09‰,高出城市(4.53‰)2.56个千分点,差距比2015年扩大了0.3个千分点;农村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9.66‰,高出城市(5.59‰)3.92个千分点。此外,对于农村流动人口中儿童的保健、计划免疫等状况的监测和管理还存在较大难度,农村儿童的卫生保健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儿童福利水平需要进一步稳定和提高。部分定性指标的变化趋势与《规划》提出的逐年提高的目标背离。主要是全省开展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数、儿童福利机构数和残疾儿童康复的康复机构数等指标呈现出下降或起伏。2016年,全省开展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数为48个,比2015年减少7个,且连续六年减少;儿童福利机构数为24个,保持2015年水平,比2014年减少28个;残疾儿童康复的康复机构数为232个,虽比2015年有恢复性增加,但仍比2014年减少73个。
三、相关政策建议
“十三五”是我省儿童事业全面发展的关键期和攻坚期,要实现《规划》中各项统计监测指标全面达标和超额完成,全省上下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立足我省儿童事业发展现状,在巩固发展成果的基础上,找准发展的薄弱环节,加快补足现实短板,扎实有序推进《规划》实施进程和全省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一)多措并举,切实加大《规划》实施力度。要充分借鉴“十二五”时期《规划》实施的经验,针对《规划》执行中的主要难点和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重点,破解发展难题。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在《规划》实施中的主体作用。要切实加强部门合作,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对《规划》实施的重视程度,切实加强和推进《规划》实施的各领域的基础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加快推进全省儿童事业发展。
(二)多头并进,促进各类教育均衡发展。一是要继续落实好九年义务教育政策,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成果。要做好政策供给、资金供给、师资力量供给,形成政府、学校和家长三方联合机制,不断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二是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教育,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提前完成高中阶段普及任务。三是要切实加强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加快职业教育市场培育,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拓宽职校毕业生升学通道和就业途径,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认可程度。
(三)克难攻坚,促进孤残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关心孤残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孤残儿童健康成长,是各级政府保障民生的基本职责,是弥补民生短板的关键环节。一是要切实加强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儿童救助、儿童福利和儿童康复机构,满足我省孤残儿童救助、福利和康复需求,将我省孤残儿童优抚政策落实到位。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儿童救助、福利和康复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优化资源配置,切实缩小城乡儿童发展差距。促进城乡儿童事业的均衡发展,是《规划》实施的重要目的之一。全省必须进一步缩小在儿童发展方面客观存在的城乡差别。农村儿童事业发展基础相对薄弱,要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建立健全医疗、教育等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机制,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效缩短公共服务设施的城乡差距;要重点加强对流动、留守、残疾等特殊儿童群体的教育和卫生保健服务,不断解决与农村儿童生活、成长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让城乡儿童均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稿件来源:湖北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