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日期:2017-12-06 10:28:05

为全面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根据《湖北省中医药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鄂卫生计生发〔2017〕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7〕12号)、《荆门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荆中医药组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中医药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省卫生计生委的支持、指导下,围绕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规划引领、深化改革、提升能力、传承创新、繁荣文化”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完成“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工作,为“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十二五”期末,全市有市、县两级中医医院4家,各级政府办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建有规范化中医科、中药房,10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1%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与2010年同比,4家中医医院业务用房总面积98150平方米,增长52236平方米,增幅114%;编制床位2080张,增长1320张,增幅174%;实有人员1895人,增长1110人,增幅141%;总资产73015万元,增长57208万元,增幅362%;固定资产30447万元,增长18671万元,增幅159%;万元以上设备总值23313万元,增长19676万元,增幅541%;年门诊总量856615人次,增长454726人次,增幅113%,年出院总量59468人次,增长40190人次,增幅209%;年业务收入42373万元,增长33561万元,增幅381%,其中中药收入5603万元,增长4526万元,增幅420%。

(二)中医药服务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提高报销比例5-10%,引导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市、县两级中医医院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切入点,全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增加政府投入、医院加强管理节约运营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新机制。同时,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机制、改革人事薪酬机制、建立综合监管机制等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完善中医医院对口帮扶机制,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与荆门市中医医院建立了技术协作关系,对荆门市中医医院实施全方位指导、帮扶和协作;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与钟祥市中医医院,荆门市中医院医院与沙洋县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巩固。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在市县两级中医医院深入推进,病种数达到15个,持续推行双休日、节假日门诊、“114”预约诊疗、门诊病历“一本通、优质护理服务等便民惠民措施。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加快,全市中医及中西结合门诊部9所、中医及中西医结合诊所49所。

(三)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2011年起,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在完成“十一五”期间3个建设项目559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390万元地方配套2208万元)的基础上,再次通过自筹资金、争取中央项目、重组整合等方式强化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2亿,建设规模44685平方米,其中,荆门市中医医院投资1.2亿新建住院大楼,建设规模24935平方米京山县中医医院投资3126万元新建综合楼,建设规模9750平方米沙洋县中医医院投资4000万元新建综合楼,建设规模10000平方米。

(四)中医医院等级创建和重点专科建设深入开展。荆门中医医院、钟祥市中医医院先后成功创建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京山县中医医院创建成为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十二五”末,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已成功创建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6个、省县级中医重点专科6个、省级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2个。其中,荆门市中医医院妇科创建成为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钟祥市中医医院康复科被确定为国家级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建设专科。

(五)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工作扎实推进。深入开展民间中医验方挖掘工作,全市共申报中医药传统知识42项,县级审核通过41项。经市级审核,有39项录入“国家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数据库”,其中单验方27个、传统制剂方法4个、中药炮制技艺2个、传统诊疗技术6个。目前有9项通过省级审核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待国家审核发布。深入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全市有中药资源186科625种(占全国总量的5%、占湖北总量的16%),其中药用植物144科562种、药用动物42科55种、药用矿物8种。野生药材主要蕴藏于大口林区、大洪山地区(客店、张集)和北山地区(冷水)、花山等。野生药材品种主要有艾草、苍耳子、商陆、夏枯草、半夏、百合、青葙子、苍术、天冬等。栽培药材主要集中于客店、柴湖、洋梓等地区。大宗药材有葛根、芍药、茯苓、白芨、麦冬、半夏等。全面加强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荆门市中医医院规范建设“湖北省名老中医黎志远工作室”和“荆楚经方流派”、“荆门江汉针药结合流派”2个传承工作室,深入开展学术经验教学和继承;钟祥市出台《对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传统疗法业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的奖励措施》以及《老中医经验继承工作制度》等政策措施,落实专项资金,加大老中医科研和人才培养力度。着力中医药科研学术发展,荆门市中医医院成功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其中1项获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申报市级科研项目17项, 其中2项经省科技厅立项12项经市科技局立项10项鉴定为市级科研成果。

(六)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强化。将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列入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重要内容,通过强化中医类人员配备、中医类全科医生培训、中医药专业技术培训、中医药学历教育、中医药基层指导以及完善中医类乡村医生准入机制等措施,重点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十二五”末,与“十一五”末同比,全市中医类执业医师达到515人,增长13%;执业中药师186人,增长18%。培养省级名老中医2名、省级中青年知名中医3名。

(七)中医药文化和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从形式到内容全面加强市、县两级中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在医院外观形象上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元素,同时大力弘扬中医药深邃的文化价值、系统的理论体系、整体的诊疗理念以及和谐的人文精神,充分彰显中医药的瑰宝价值。荆门市中医医院、钟祥市中医医院先后被评为“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荆门市中医医院被评为“省级文明中医医院”,东宝区人民医院被评为“全省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示范单位”。同时,通过党务政务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中医药文化社会宣传;开展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广泛宣传中医药科普知识。在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建立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管理系统、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和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系统。

“十二五”期间我市中医药事业得到稳步发展,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保障中医药投入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中医药扶持措施力度不够,落实情况较差,中医药低廉价格的政府补偿不足,中医医疗机构自我发展能力较弱,难以与西医在同一水平上发展。二是部分中医医院特色优势未能很好发挥,中医药服务的影响力不强,服务能力有提高,服务领域需进一步拓展。三是中医药人才总量不够、质量不高,高层次的学术带头人和优秀的基层中药人才匮乏。四是中药产业缺乏,产业链不完善,行业龙头培育不足,企业规模和总量偏小,引领和带动作用弱。五是中医药事业面临重大发展机遇和挑战。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府职能和主导作用的进一步强化,中医药扶持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越来越受关注。工业化、城市化、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速,引发传染病和非传染病因素增加,老年病、慢性病增多,公众在中医药医疗、养生、康复等方面的需求更加多样化,对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和数量要求更高。

“十三五”期间,必须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制度优势,凝聚和扩大社会共识,把中医药事业发展不断推向深入。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中医药继承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实施“名医、名科、名院、名品”战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

三、主要目标

——在2家三级甲等和1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开展持续改进工作,再创建1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各级中医医院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不低于60种,中药收入占药品收入50%以上,其中饮片收入占药品收入的20%以上。

——实现100%的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达标。

——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建设达标,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5%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基本中医诊疗设备,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建成国家级中医药重点专科2个、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6个、省县级中医药重点专科6个、省级农村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优势重点专科6个、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30个。

——培养知名中医100名,其中国家级3名、省级7名、市级30、县级60名。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药师配备比例分别达到10%、20%以上;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医师。

——培养100名中医师承人员。

——培养中医药业务骨干300名。

——培养中医科类全科医生180名以上。

——建设6个以上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打造1-2个温泉养生健康旅游品牌。

——打造中药知名企业10家,中药工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

——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种植总面积达到20万亩。

——荆门市达到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市)标准80%的县(市、区)创建成为国家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基础建设,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在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改革中,逐步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完善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基础建设,健全市、县、乡镇、村四级中医药服务网络。

 2、强化中医药行业管理职能,多层次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认真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14号)精神,综合医院把中医药发展纳入医院整体发展规划,中医临床科室作为医院一级临床科室,中医病床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每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医师。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按照《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中医药事业,鼓励开办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和个体中医诊所,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逐步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中医药服务格局。形成以县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和各级医疗机构中医科为基础,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城乡一体化、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适应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3、突出中医药特色,推进中医名院建设。通过加大扶持力度,整合优势资源,完善组织架构,改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入机制等措施,到“十三五”期末,将荆门市中医医院建成中西医结合并重、重点专科优势明显、中医药文化与特色突出,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等多样化优质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和鄂中地区有影响力的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区域中医药保健服务中心。加强钟祥市中医医院、京山县中医医院等级创建持续改进工作。完成沙洋县中医医院与原县人民医院的整体置换与搬迁,建成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二)加强特色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

1、全面推进重点专科建设。“十三五”期间,国家级中医药重点专科4个、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10个、省县级中医药重点专科10个、省级农村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优势重点专科4个,市级中医药特色专科(重点专科)总数达到30个。荆门市中医医院建成2个国家级中医药重点专科、5个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10个市级中医药特色专科(重点专科);钟祥市中医院建成2个国家级中医药重点专科、3个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5个省县级中医药重点专科、3个省级农村中医药特色优势重点专科、10个市级中医药特色专科(重点专科);京山县中医医院建成1个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3个省县级中医药重点专科、1个省级农村中医药特色优势重点专科、6个市级中医药特色专科(重点专科);沙洋县中医医院建成1个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2个省县级中医药重点专科、4个市级中医药特色专科(重点专科)。

2、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内涵建设。继续实施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建立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行业规范和中医医院等级标准,实施中医院标准化建设。规范建设“中医养生堂、名医堂、知名中医工作室”。按照规范标准配备中医药人员,有计划地调整、充实、引进中医药人员,使中医医院领导班子、科室主任、卫生技术队伍中医药人员达到规定的比例。规范科室设置和功能布局,调整服务流程,配套必备的设施设备,推广中医临床路径,提供便捷、安全、有效、特色优势明显的中医药服务。开展院内中药制剂研究和开发,扩大中医药服务,中医医院中药收入占药品收入达到50%以上,其中中药饮片占药品收入的比例达到20%以上。

支持市、县两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实现荆门市中医医院与县(市)中医院资源互补、信息共享、互联互动,形成覆盖全市中医药行业医疗、教学、科研的信息网络系统,成为信息传递、数据采集、远程会诊、网络教育等多功能专业平台。

3、实施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工程和治未病健康工程。全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按照《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试行)》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或中医治未病科(“治未病”中心),按照《中医特色健康保障一服务模式服务基本规范(试行)》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建立健全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的防控机制。各级传染病医院设立中医科(室),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工作。探索市级传染病院与市级中医院联合建立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研究室等形式,形成防治结合,平战结合,中西医结合的重大传染病防治联合体,完善机制,推进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工作。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的临床研究,加快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疾病的能力。

4、全面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要求,在医院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内部装潢、医院标识等方面进行设计和建设,增强中医药文化底蕴,彰显中医药文化氛围。各级中医医院要成为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在办院理念、医院管理、人才培养、行为形象、诊疗活动和建筑风格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充分利用庭院、门诊走廊、住院部走廊、候诊区、中药候药区、中医诊室等区域宣传中医药知识、展示中医药文化,形成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要通过多种方式提高中医药的社会认知度,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中医药、喜爱中医药、享受中医药。开展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医药科普知识。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夯实中医药服务网络基础

1、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国医堂”,集中建设中医科和中药房,布局上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综合服务区,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到2020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规范化“国医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提供10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10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2、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安排专人负责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业务指导。乡镇卫生院安排专人负责村卫生室中医药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

3、加快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认真总结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加快建设步伐,提高建设水平。力争在“十三五”期,荆门市达到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市)标准80%的县(市、区)创建成为国家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中医药工作走在湖北省前列。

(四)加速中医药人才培养,提高中医药队伍素质

1、强化中医类人员配备。市、县两级中医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和药师配备比例均达到60%以上;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和药师配备比例分别达到8%和15%;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和药师配备比例分别达到10%和20%以上;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类别医师;7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2、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培养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组织开展荆门知名中医评选工作,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县级名中医评选,多层次培养造就技术精湛医德高尚的名中医人才。建立名中医工作室和名医馆,在研究、总结名中医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同时,选拔一批优秀传承人才进入名中医工作室进行研修。落实荆门市知名中医每三年至少带教一名师承学员的学术传承制度。每三年举办一期中医高级研修班,每年在全市范围内选拔20名中医药师承人员和60名业务骨干,采取与知名中医结对跟师、进修培训、理论学习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100名中医师承人员和300名中医药业务骨干。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和岗位培训制度,鼓励中青年中医药人员到上级医院和大专院校进修中医药专业知识。

3、抓好中医药继续教育。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管理方案》,开展乡村医生中医学历教育,加强对农村、社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训。加强岗位培训,县级中医医院、县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人员每三年参加一次以上轮训,培训率达到100%。对新毕业中医药人员、在职中医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人员,做好中医经典著作研读,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及考核。

(五)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

1、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医疗、康复、养生保健等方面的资源优势,转变中医药的服务理念,拓宽服务领域,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健康咨询和中医药对亚健康人群的服务项目,探索实施“治未病”和慢性病防治、亚健康干预的菜单式服务。鼓励和支持中医医疗机构根据安全有效的传统精典方、名老中医的经验方开发为院内制剂,研发中药膏、丹、丸、散等中医药健康产品。

2、发展中医药生态文化旅游。支持集药材种植、加工、观光、中医药保健养生为一体的中医药特色园区(景点)建设,打造以观光、体验、旅游结合养生保健为主题的生态文化旅游景区(景点)。

3、培育和扶持中药材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培育壮大知名品,加快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不断提高加工水平和产业规模。抓好中药品牌宣传,增强荆门道地中药饮片产市场竞争力,努力形成中药材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链。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切实把荆门市中医药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加强荆门市中医药研究所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中医医院在院内制剂研发、中草药规范化栽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绵阳道地中药材品种研究为核心,遴选道地药材进行种植、质量标准、深加工等系统研究,建设一批规范化栽培、规模化种植的中药材基地。

(六)加强中医药交流与合作

1、鼓励中医机构开展对外交流,参与国际合作,积极招收国外、境外留学生、进修生。继续派遣优秀中医药人员赴国外从事讲学、义诊、培训等活动,加大中医药对外宣传力度,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2、支持中医机构参与省医疗卫生区域及市内医疗卫生机构间相互合作,建立区域内医疗技术合作机制、中医药高级人才培养机制、中药院内制剂互通机制,实施区域内中医药产业发展战略,大力开发中医药产品,扶持中医药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中医药事业组织领导。把发展中医药列为市级发展战略,推动成立全市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全市中医药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中医药组织协调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把中医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把中医药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中医科室,配备专人管理中医药工作,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

(二)健全中医药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湖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等法律规章,进一步完善发展中医药的制度规章,为促进中医药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切实加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实行中医药全行业管理。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制度,严格中医药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非法中医药诊疗活动和虚假中医药广告,不断规范中医药服务秩序和服务行为。加强中药材的质量监管。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中医药事业财政投入,确保中医事业经费占卫生计生事业经费的比例达到10%以上。落实各级政府举办公立中医医院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人才培养和重点专科建设,落实公立中医医院的补偿政策。改革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降低中成药虚高药价,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继续实行中药饮片加成销售政策,进一步扩大医保支付的中医药诊疗项目,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积极探索按中医病种付费等结算方式,鼓励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大对中药材种植和中药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药企业在贷款、发行债券和融资融券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药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筹资,引导募集资金投向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制定优惠的财税政策,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大中医药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加强舆论引导,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办专门的栏目和版面,广泛宣传中医药,营造全社会了解中医药、接受中医药、支持中医药良好氛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中医药的科学价值和重要作用,宣传中医药名医、名科、名院和一些好典型,宣传中医药科普知识,积极推动中医药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家庭,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课程,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的职业精神,切实加强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中医药人员的职业素养,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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